上海营业部——沪银期现套利

发布时间:2018-02-12 09:26 作者: 阅读次数:

1. 企业基本情况

客户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市政公用工程、绿化工程、河道清淤工程的施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矿产品的销售。


公司拥有职工1000余名,拥有各类技术管理人员165人,年发放工资约5000万人民币,拥有大中型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等200多套。2014年,公司各类工程项目(土建、市政、绿化)产值每年约10亿元人民币,数年来承建的项目博得了业主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2. 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情况与风险管理机制

该客户初入期货市场的时候,由于缺乏专业知识,没有完整的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机制,以股票的交易思路来操作期货,以至于损失惨重。后来我部分析了客户的交易情况,发现此客户非常热爱交易白银期货,但是由于白银独特的金融性,普通投资者难以把握银价的波动,特别是白银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单边投资白银风险相对较高。因此,经过多次的拜访与沟通,我部向其推荐了一种新的投资模式——白银期现套利,这是一种能够获取稳健收益的低风险投资方式。


在沟通的过程中,我部向此高净值客户阐述了期现套利的含义与模式:期现套利是利用同一种商品在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的不合理价差进行套利的行为。即当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出现不合理价差时,套利者通过构建现货与期货的套利资产组合,以期望价差在未来回归合理的价值区间,获取套利利润。期现套利有两种情况,当期货价格相对其理论价格被高估,并且高估幅度大于交易成本时,套利者可以买入商品现货同时卖出期货合约,直至期货合约到期时用所持现货商品的标准仓单到期货市场交割,这种套利方式为正向套利;而当期货价格相对其理论价格被低估,并且低估幅度大于交易成本时,套利者可以卖出商品现货同时买入期货合约,直至期货合约到期交割,这种套利方式称为反向套利。


3. 企业参与期货套利的实例

听完我们的解释后,客户一开始并不感兴趣,原因在于初期需要投入的资金成本较大,周期又特别长。针对这个问题,我部在原有的期现套利方案中增加了仓单质押,以此大大降低了资金成本。同时,我部又制作了一个详细的收益方案给客户,让客户能直观地看到投入多少,收益多少,以此来吸引客户进行期现套利。以下是我部制作的操作方案:

3.1方案概述

1、远月价格

1)远月价格=近月价格+交易成本(仓储费+资金成本+物流成本等)

2、沪银正套

1)白银跨月价差(远月-近月):Ag1612-Ag1606=100

2)仓储费0.016*31*6=2.976

3)过户费0.03*2=0.06

4)交割手续费2*2=4

5)增值税:(3725-3625/1.17*0.17=14.53

6)价差收益=100-2.976-0.06-4-14.53=78.43/千克;

7)每千克投入资金,1606合约3625/千克,全款接货,仓单质押出80%保证金,折合2900/千克;

81612合约价格3725/千克,6个月平均保证金15%,需要资金559/千克;

9)质押利息年化1.8%,则质押利息为559*1.8%*0.5=5.0/千克;

则总收益为78.43-5.0=73.43/千克;

10)本金3625*20%+15%=1268.75/千克,则年化收益:(73.43/1268.75*2=11.58%

11)进入交割月之后需要提高保证金,再从全款接货到仓单质押出来,全款占用平均来看大概需要5天时间,这5天时间按照10%的资金成本来核算需要4.83/千克,修正之后年化收益10.8%

3.2交割操作

高净值客户在看了我部提供的方案之后,决定按照我部的建议进行操作。首先进行交割操作:

1、在期货市场,客户建立买沪银1606卖沪银1612的正套头寸;沪银1606615日为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天为第一交割日;当天,客户检查电子仓单系统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准备所需要的材料:交易申请书、全额货款、开票资料、邮寄地址与交割意向书。

2、第一交割日:客户申报意向。客户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同时,客户把开票资料给卖方,卖方准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3、第二交割日: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客户分配标准仓单,扣取客户全额货款。

4、第三交割日:客户交款、取单。客户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5、第四、五交割日: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6、当客户拿到仓单后进行仓单质押,质押保证金为结算价计算的货值的80%,并持有仓单至12月进行卖出交割流程。


3.3交易操作

客户在完成交割流程后,开始进行期货市场的交易操作。在此次期现套利的过程中,客户总共投入规模为200手,全款为1057.5万人民币;质押之后20%作为仓单的质押金,15%作为12月套保的保证金,另外65%用来充当上期所其他交易品种交易的保证金;在期货市场交易操作中,我部也给出了三种操作建议:


1、在仓单持有期间,价差维持100不变,或者大于100。按照卖出交割的程序,在1215日进行卖出交割;


2、在仓单持有期间,隔一月价差大于100/6=17。将12月对应的套利空头移到前端,例如8月价格对持有仓单的升水大于17,而12月的价格对应持有持有仓单的升水小于17,我们便可以把空头移仓到8月,提前进行卖出交割。


3、仓单持有期间,如果隔月价差大幅缩窄至0;例如在我们交割完一个月之后,我们持有仓单至715日,此时12月对持有仓单的升水为0,则意味着我们的目标利润100提前5个月得到实现,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将仓单通过现货市场卖出,12月的空头头寸在盘面平掉;


在最后的实际操作中,价差维持在100不变,客户按照我们给出的第一种建议进行操作,在1215日进行了卖出交割,总共盈利5%


4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经验总结

期现套利的市场中长期存在无风险套利的交易机会。但从中想实际操作获取利润,就需要有完备的交易方案和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建仓的时间节点、交割发票交付、合理避税、仓单质押等流程必须按照制定的计划完成,否则任何一个环节的出错或拖延都可能让方案本身的成本增加,降低收益,甚至产生亏损。


通过服务以上客户参与期货市场期现套利,发现营业部自身的期现交割型人才匮乏,同事们对交割流程生疏,以及在突发情况面前缺乏应变能力。


后续我部将以此案例为典型,在营业部内部全员学习期现套利知识,熟悉交割等一系列流程;在外部业务拓展时,以此案例作为推荐合作模式,开发类似想参与到期现套利市场中的产业链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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